2023年来,昌吉市严格按照落实大气污染防治“1+3”行动计划,制定《昌吉市大气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抓好“三大”举措,通过深入推进“降排、减煤、抑尘、治源、禁燃”精准治污措施,大力实施散煤、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等重点工作,努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昌吉州一市一策跟踪研究专题报告》关于昌吉州2020—2021年采暖季PM2.5来源解析,昌吉市第一污染源为燃煤源,第二是机动车源,第三是工艺过程源,第四是扬尘源。
持续加强散煤治理。投入650万元完成11台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拆除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实现辖区燃煤锅炉清零。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任务,计划投资6.9亿元完成辖区剩余15333户散煤替代,实现农村散煤“清零”。推进涉农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建立改造台账计划清单,有序替代950个种植大棚的燃煤设施,对全市28个散煤销售点进行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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