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赤峰市按照自治区《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各旗县区和所涉企业积极作为,推动完成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据了解,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有力推动企业落实改造项目主体责任,向企业讲解超低排放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提高企业的认知度,知晓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社会意义、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已有6台锅炉改造基础工程完成施工,进入设备调试阶段;10台锅炉启动实施除尘超低改造工作。在资金支持方面,鼓励协助企业申请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现有5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入自治区专项项目库,其中4个进入国家项目库。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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