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古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推进会召开,总结前一阶段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区人民政府还发布了《关于在全区开展燃煤锅炉限期淘汰、改造工作的通告》。

  据悉,按照古城区与丽江市签订的《丽江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到2017年底,古城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全年不出现重污染天气。全面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目标、2017年底前完成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目标。全面推进全区内的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完成区内在册在用的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区重点燃煤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淘汰拆除、整改、验收;在12月底前完成古城区应整改、淘汰在册在用燃煤锅炉的目标任务;对在区市场监管局质监部门2016年注册在用燃煤锅炉的用户,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造或拆除的,经市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奖励。

  全区目标任务是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范围包括大研、祥和、西安、束河、金山、开南、文化街道及七河镇和金安镇。

  李鸷分别从下定决心,坚决淘汰;明确责任,分批推进;强化保障,加强监督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希望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把登记在册的燃煤锅炉彻底淘汰或规范改造升级,确保城市建成区空气环保质量持续优良,全年不出现重污染大气,全面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目标。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昆仑燃气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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