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哈尔滨市压减燃煤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工作方案(草案)》已制定完成。根据《方案》,到2020年,哈市9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4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9县(市)城关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4万户左右,三环内棚户区(含城中村)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实现重点区域无燃煤;实施燃煤电厂污染物超低排放。
根据《方案》,2018年底,呼兰、阿城、双城三区,九县(市)城关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1080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启动实施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1万户左右。
2020年底,九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4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并网或清洁能源改造,启动实施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2万户左右,三环内棚户区(含城中村)全部完成搬迁改造,探索农村燃煤清洁化以实现重点区域无燃煤,燃煤电厂、大型集中供热中心按国家要求全面实施污染物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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