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哈尔滨市环境保护部门坚持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按照《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要求,截止2017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建成区共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2074台,其中供热锅炉781台,工业锅炉645台,商业锅炉648台。
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更好完成整改任务,哈尔滨市成立了由市环保局、住房局、工信委、市政府督查室、中庆燃气公司、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的市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督查组,定期对各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进行督查。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燃煤锅炉准入政策,全力推进在用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淘汰范围由原来主城六区的913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经过清查补报增至1430台),扩大至城九区,将呼兰、阿城、双城的654台燃煤小锅炉纳入淘汰范围,共计2084台。经市政府同意必要保留10台,其余2074台全部完成淘汰,其中供热锅炉781台,工业锅炉645台,商业锅炉648台。对哈尔滨市2013年10月以来新增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326台(经核实为324台)燃煤锅炉进行排查,确定有144台不在整改范围内,对其余180台违规新建燃煤小锅炉依法进行查处,全部完成整改。
据悉,2017年哈尔滨市启动实施了金山堡供热厂热水锅炉续建项目、哈投热电厂热水锅炉续建项目、哈东调峰热水锅炉续建项目等3项集中供热热源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市区供热热源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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