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王玉冰 通讯员 罗沛文)为加快绿色生产、零污染排放工作进程,切实改善大气质量,今年以来,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要求及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在全县范围开展燃煤锅炉清零行动,彻底淘汰能耗高、环境污染重的燃煤锅炉。
目前,民和县市监部门已现场监督并依法拆除青藏铁路公司房建生活段(民和)、青海高等级公路民和南收费站、民和县新民中心学校、民和县盛豪新型建材厂等4家单位使用的5台燃煤承压锅炉。至此,全县10蒸吨以下承压式燃煤锅炉整治“清零”工作全部完成,共拆除燃煤锅炉15台。
民和县市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骨干执法人员组成整治工作组,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及整治淘汰时限。对民和县2013年9月份以后违规注册燃煤锅炉使用单位,采取上门宣传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宣传工作,做好群众解释疏导,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主动支持配合开展“禁燃”治理活动。积极劝导燃煤承压锅炉使用单位实施“煤改油”“煤改气”,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燃煤锅炉,鼓励锅炉使用单位改用经济环保,安全高效的生物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同时,严把锅炉源头准入关,做好变更注销工作。根据市局、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对新建10吨/小时及以下未经地方政府和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的燃煤锅炉停止准入,一律不办理使用登记,全力配合做好淘汰(拆除)工作。已拆除或使用清洁能源的,立即进行使用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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