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西青开发区管理与服务并重,5月19日,西青开发区组织召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推动会。会议邀请西青区生态环境局锅炉低氮改造专项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帮助企业系统了解此项工作。

  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工作人员向企业解读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带压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补助政策等内容。根据目前下发文件,原则上,低氮改造标准为在用燃气锅炉经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立方米;鼓励符合条件的燃气锅炉改造后达到或优于30毫克/立方米,一步到位,避免日后重复投资;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优于30毫克/立方米。2019年,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印发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和项目管理指南(津环财[2019]111号),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进行补贴,鼓励锅炉使用单位积极主动开展改造。

  西青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刘光潜同志从排放超标执法角度对锅炉低氮改造的必要性进行了讲解,并就企业提出的锅炉低氮改造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环境管理部负责人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一是企业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社会责任感;二是要全力推动,加快低氮改造工作,避免新排放标准执行后出现超标处罚情况;三是要全面落实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安全主体责任,应明确燃烧器取得合格的型式试验证书、报告的相关要求;四是根据目前取暖供热方式,提出了企业电取暖、空气热动力、燃气热辐射等其他锅炉替代改造方式,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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