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要求,6月13日,市政府印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部署开展了全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

  《通告》包括三部分

1、取缔城市建成区内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47台,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各有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其中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推动供暖锅炉取缔43台,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推动工业锅炉取缔3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推动商用锅炉取缔1台。

2、淘汰禁燃区内兰炭锅炉60台,2020年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各有关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其中甘井子区59台,金普新区1台。

3、全市383台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为强化社会监督,督促各地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市蓝天办将每月定期通报各地燃煤锅炉整治进展情况,第一期通报如下:

1、关于20吨燃煤锅炉取缔:

  除长丰实业(工业锅炉)外,其余46台全部按进度推进。截至7月31日,8台已取缔,占比17%;17台已开工(16台供暖锅炉+1台商用锅炉),占比43.6%;除长丰实业外其余13台均已明确方案,正在设计、招标等前期准备中。

  从区域来看,金普新区、西岗区和高新园区开工比例较高。金普新区进度最佳,需要取缔4台燃煤锅炉,已取缔3台,剩余1台已开工。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开工比例较低。

2、关于兰炭锅炉淘汰:

  截至7月31日,全市60台兰炭锅炉淘汰中,31台已完成,占比51.7%;5台已开工,占比17.2%;剩余24台兰炭锅炉正在方案比选、招投标等前期准备阶段。

  金普新区只有1台兰炭锅炉,已完成淘汰,其余全在甘井子区。

3、关于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截至7月31日,全市383台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改造中,已完成58台(含停用40台),占比15.1%;已开工144台,占比44.3%,剩余181台全部制定方案,其中109台已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比例为60.2%。

  从区域来看,长海县、庄河市、金普新区、旅顺口区和高新园区已开工及已完成比例滞后于全市平均水平。普兰店区、瓦房店市、长海县、高新园区和旅顺口区燃煤锅炉治理未签订合同比例较高,排名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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