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顺利推进张北县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根据《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 5161—2020)相关要求,张北县大气办印发了《关于锅炉限时完成提标改造的通知》,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了锅炉限时完成提标改造会议。
会上,张北县生态环境分局总工张志高就《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提标改造工作需注意的事项向与会单位进行宣贯,要求锅炉使用单位4月6日前制定相应的提标改造计划和方案,2021年6月1日起,在用20蒸吨/小时以下燃油(醇基燃料)锅炉执行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80mg/m3;在用20蒸吨/小时以下生物质锅炉的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50mg/m3,确保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张北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锅炉使用单位的执法督导检查,确保改造任务按时完成。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改造超标使用,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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